2013年4月1日 星期一

2.2 邏輯實證論和邏輯經驗論

一、邏輯實證論和維也納學圈
實證論是一種嚴格的經驗論形式,主張「真正的知識是直接從經驗中發現的」(直接奠基在經驗上)(Genuine knowledge is founded directly on experience.)。"positivism"這個字是十九世紀社會哲學家孔德(Auguste Comte)所造。

邏輯實證論可簡單地說是已符號邏輯為工具的實證論立場。二十世紀早期的邏輯實證論發源於維也納大學,一群數學家、物理學家、社會學家、哲學家、邏輯家等等對於哲學和科學有相近的觀點,他們起於反對德語哲學界的黑格爾氛圍,並自稱為「維也納學園」(Vienna Circle)。他們視弗列格、羅素和維根斯坦為先驅者,並接受符號邏輯為分析工具。

羅素的<<數學原理>>中的符號邏輯,提供邏輯實證論分析的工具,維根斯坦(Ludwig Wittgenstein)的<<邏輯哲學論叢>>(Tractatus Logico-Philosophicus)則提供了邏輯實證論的世界觀、科學觀和哲學觀。把邏輯實證論的觀點引入英語世界的是艾爾(A. J. Ayer)的<<語言、真理與邏輯>>(Language, Truth and Logic)。

邏輯實證論主張有兩種研究形式,一是經驗(科學的)研究,另一種是(關於)科學之邏輯分析。前者是各種經驗科學的任務,因為它們要研究大自然,必須依賴給予我們的經驗;後者是(關於)科學的邏輯分析,這是哲學的任務。

維根斯坦主張哲學並不提供知識,它不是科學,而是一種「釐清活動」(an activity to clarify)。換言之,哲學的核心在於分析、澄清與定義精確的概念,分析與重建科學命題的邏輯結構。

受到弗列格和羅素的影響,邏輯實證論認為問一命題是否有意義,要比問一命題是否是知識更優先。因此,「有意義性的判準」(the criterion of meaningfulness)就成了邏輯實證的核心工作。

邏輯實證論提出「檢證」(verification,或譯「證實」)的概念 --能夠直接由經驗來判斷一命題是真或假 -- 來當成一命題是否有意義的判準。「檢證或可檢證性原則」(the principle of verification [or verifiability] )做為「有意義性」的判準。它主張:一個「偶真的命題」(contingent proposition)有意義,若且唯若,至少存在一個經驗方法可以決定它的真假值。如果沒有這樣的方法存在,它就是無意義的偽命題。

維根斯坦認為一個有意義的命題必定指稱事實(fact)或事態(state of affairs)。事實才是經驗的基本單元。事態是對象(東西)的組合,一個事態是一個邏輯可能的事實,而一個事實是實際發生的事態。

我們可以把所有命題分成四種:

  1. 純形式命題:包括套套邏輯(分析真、必然真的命題)和矛盾句(必然假的命題);
  2. 原子命題:我們由觀察它們是否對應到事實來決定它們的真假值;
  3. 分子命題:它們的真假值由它們的成分命題(組成它們的原子命題)來決定;
  4. 偽命題:只是沒有認知內容的無意義的聲音或記號串。
檢證論區分了「實務的可檢證性」(practical verifiability)和「原則上的可檢證性」(verifiability in principle)。前者指我們目前可以在實務經驗中可直接經驗到;後者指目前的技術做不到,但是原則上我們可以直接經驗到,例如:外太空的恆星成分。「檢證原則」做為意義的判準,只要求命題具有「原則上的可檢證性」即是有意義。

「強檢證原則」(strong principle of verification)堅持有意義的命題必定由事實或直接感覺經驗,來決定性的、終極的、直接地而且確定地檢證(must be conclusively, finally, directly, and certainly verified)。「弱檢證原則」(weak principle of verification)只要求一個有意義的命題能以某種機率程度來檢證或驗證即可,這後來被稱作「可驗證性原則」(principle of confirmability)。

哲學史家也以「檢證」(verification)和「驗證」(confirmation)的使用來區分「邏輯實證論」和「邏輯經驗論」。

二、邏輯經驗論
邏輯經驗論(Logical empiricism)可以被理解為邏輯實證論的溫和版。卡納普(Rudolf Carnap)的<可檢驗性和意義>(Testability and Meaning, 1936/1937)一文可以被視為邏輯經驗論的創建文獻。卡納普承認我們不可能決定性地檢證任何科學命題,而以「逐漸增加的驗證」觀念來取代檢證的觀念,並把「觀察性述詞」當成基礎,透過它來定義「可驗證的語句」。也就是說,一個可驗證語句的述詞必定是觀察的述詞,指稱可觀察的對象。

邏輯經驗論的科學哲學之核心問題,就在於分析科學理論與觀察述句之間的驗證關係,以及科學語詞如何透過驗證和反證而得到它們的意義之分析。這又稱「驗證的邏輯」(the logic of confirmation)

邏輯經驗論已不再像早期的實證論一般,把焦點放在意義性的判準上,而是努力發展和落實「科學的邏輯澄清」這個基本立場。可是,邏輯經驗論者很快地發現他們的「驗證理論」也有許多邏輯上地問題:最著名的是「驗證悖謬」(the paradox od confirmation)和「盝色悖謬」(grue paradox)。

(陳瑞麟(2010)科學哲學:理論與歷史。台北。群學。P44~51)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